舊制勞退員工注意 8縣市沒錢撥足
【許俊偉報導】2016-04-12
舊制勞退足額提撥新制今年上路,依規定,每年3月底前,雇主須為當年符合退休條件、但仍在職的勞工先撥足勞退金,以免若遇雇主歇業關廠或落跑時,血汗老本也跟著飛了。勞動部今表示,根據初步了解,目前約有2萬7千多家企業仍未備妥,退休金缺口達1200億元,各縣市本月起已開始啟動查核作業。
但據了解,全國約有8縣市上路首年無法備妥,日前傳出薪水發不出的苗栗縣當然在列,恐將出現地方政府自己帶頭沒錢撥足,卻要查核要求企業備妥勞退金的窘境。
公部門有不少適用勞基法的員工,像技工、工友、司機和臨時人員等,同樣都須依法足額提撥舊制勞退金。
行政院主計總處去年為此事傷透腦筋,除補助行政院所屬單位和國立機關學校30多億元的經費,也補助地方政府約200億元,但因部分縣市舊制勞退員工人數「規模」相較龐大,加上地方財政困窘,以致仍有8縣市無法備齊
勞動部長陳雄文日前曾在立法院答詢時說,這些舊制勞退金仍備不足的縣市須分年撥齊,勞動部會「寬限」給予2到3年的時間逐步提足,行政院也會在後續的中央補助款中指定用途,協助8縣市足額提撥。
勞動部強調,對於仍未依法撥足的企業,各縣市查核時會先讓雇主陳述意見,若雇主確有困難,會採個案認定、漸進輔導的方式,協助企業擬定提撥計畫逐步足額提撥。